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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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區委的正確領導下,區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引,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重要論述和全國、全市相關工作會議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對照《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重慶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壓實工作責任,強化工作措施,不斷優化提升法治化營商環境,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現將有關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舉措和成效
(一)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重要講話精神。全區各級各部門把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重要講話精神作為重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實抓好。充分利用區屬媒體平臺大力宣傳,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將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重要講話精神作為法治專門隊伍和法律服務隊伍培訓必訓內容。
(二)深化行政體制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全面完成機構改革各項任務,機構設置進一步優化,部門職能職責進一步明晰。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推進、依法有序、權責一致”的原則,實行“點菜放權”,推進各類事項依法下放,擴大鎮街服務管理權限。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制發《重慶市江津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試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大廳建立并運行,初步建立“前臺受理、后臺審核”機制。深入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動態調整規范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形成《重慶市江津區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2019年版)》,實現政務服務事項“四級四同”。全區675項行政審批辦理事項全部納入《江津區“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事項目錄清單》,月均網上辦件量4870余件,審批服務事項“全渝通辦”全覆蓋。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按要求及時精簡取消各類證明事項,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探索實行告知承諾制。深化“多證合一”登記改革,進一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辦理企業營業執照戶均1.5天,比承諾時限減少0.5個工作日。強化便民利企服務,取消計量器具制造、修理許可和強檢計量器具檢定等收費,創新推行政務服務“容缺受理”機制做法被《人民日報》客戶端報道。建立健全信用監管基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完成“雙隨機”抽查全流程整合。貫徹落實國家資源型產品價格和稅費改革政策措施,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
(三)提高公眾參與度,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制定行政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過程中充分聽取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9〕9號)和《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29號)要求,在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過程中,通過政府網站等便于群眾知曉的方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充分聽取有代表性的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意見。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均納入合法性審核范圍。對涉及市場準入、產業發展、招商引資、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經營行為規范、資質標準等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全面進行公平競爭審查。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培訓。嚴格行政規范性文件制發程序,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凡未經合法性審核的,一律不予提交集體審議;凡未經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核、集體審議決定的,一律不予公布施行。健全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和清理機制,開展涉機構改革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2019年,開展合法性審核94件次,制發并報送備案審查區政府規范性文件40件,決定修改或廢止區政府規范性文件111件,無區政府規范性文件被建議修改、責令停止執行、撤銷的情形。
(四)完善體制機制,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完善政府重大決策出臺前向人大報告制度,進一步明確報請區人大常委會審議、決定事項和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事項范圍,規范報告程序。貫徹落實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規定》。對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充分與利害關系人進行溝通,聽取有關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團體、基層組織、社會組織的意見,發揮江津區決策咨詢委員會作用,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決策事項,組織專家、專業機構對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學性等進行論證。重大行政決策的實施可能對社會穩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響的,委托專業機構、社會組織等第三方開展風險評估。決策草案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不予提交討論。全面推行和落實法律顧問制度,政府法律顧問實現全覆蓋,充分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區政府法律顧問固定列席區政府常務會。加強重大決策跟蹤與評估,發現重大行政決策存在問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者決策執行中發生不可抗力等嚴重影響決策目標實現的,及時依法予以調整。
(五)加強執法監督協調,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扎實推進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城市管理、衛生健康6個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配合推進市場監管、自然資源2個領域綜合執法改革。優化完善鎮街機構設置,鎮街成立綜合執法辦公室和綜合執法大隊,集中行使法律法規依法授權或委托的行政執法權,構建鎮街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城市管理執法大隊統籌運行機制。白沙鎮形成“5+”綜合執法模式,經驗在全市推廣。貫徹落實國務院、市政府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要求,規范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許可等行為。完善行政執法爭議調處機制,及時解決改革中出現的爭議問題,防止執法缺位。加強執法監督,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大食品藥品安全、醫療衛生、勞動保障、環境保護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監督和管理,堅持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開展執法培訓2000余人次,及時換發涉及機構改革執法人員行政執法證件585件。
(六)推進政務公開,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監督,堅持向人大報告工作、向政協通報情況,主動接受人大開展民營企業發展法治環境評議,認真研究處理2018年法治政府建設等審議意見,辦理人大代表建議522件、政協委員提案409件,代表委員滿意率分別達到94.6%和98.5%。支持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訴訟案件,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納入考核,區領導2次出庭應訴。尊重并執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涉及的13份生效裁判行政機關已全部履行到位。積極配合司法機關對行政行為的監督,7件司法建議已全部按規定辦理完結。完善行政違法投訴舉報制度,暢通群眾監督渠道。制發《2019年江津區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加強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建設,加大重點任務、重點領域、重大決策等公開力度,辦理受理依申請公開以及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投訴咨詢建議100余件。
(七)加強公共法律服務,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深入推進“1+N+3”大調解機制建設,建成投用涉校、涉保等10個重點領域專項調委會,調解各類民間糾紛13739件,調解成功13647件,成功率99.3%,涉案金額35590萬元;排查重點糾紛2132件,預防糾紛1293件;調解疑難糾紛3151件,無民間糾紛轉化為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情況。加強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加大行政復議宣傳,應用全國行政復議工作平臺在線辦理行政復議案件,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48件,受理35件,審結31件,駁回行政復議申請1件,維持18件,確認違法2件,撤銷3件,終止6件,其他1件。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創新開展執法單位普法清單和普法需求清單有機對接的供需普法方式,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三治結合”建設,建成德感篆山坪法治文化長廊1個、法治文化宣傳專欄22個,開展集中宣傳、文藝匯演、法治院壩會、送法進企業活動共計800余場,印發宣傳資料31萬份,拍攝公益廣告6個、播放3萬余條。充分發揮12348公共法律服務平臺作用,引導第三方機構研發并首期投入100臺公共法律服務自助終端機,設立江津綜合保稅區、德感工業園西部食谷法律服務室,開通民營企業法律服務“綠色通道”,打造江津鄉村振興法律服務“實體、網絡、熱線”三大平臺,完成44個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站、室)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受理案件2411件,為受援人挽回經濟損失或取得利益4433.27萬元,為農民工討薪841.29萬元。
(八)健全學法制度,全面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建立政府常務會定期學法制度,專題學習《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查工作規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法律法規。組織領導干部旁聽行政訴訟案件的法庭審判,2名市管領導干部參加庭審旁聽。6名市管干部、242名區管干部參加2019年度全區法治理論知識考試,58名新提任區管領導干部參加法治理論考試,9800余名國家工作人員參加法治理論知識網上考試,參考率、合格率均達到90%以上。注重選拔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工作的優秀干部,2019年在執法、司法部門領導班子調整補充中,共新提拔或重用具有法律專業背景的干部4名。將法律專業領域人才需求納入《2019年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優秀青年人才需求目錄》,引進法學類專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2人。將全面依法治區專業化能力培訓納入《2019-2023年全區干部教育培訓規劃》。開展政府工作人員憲法法律教育,邀請專家、教授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專題講座,將法律知識培訓作為公務員初任培訓、任職培訓的重要內容。
(九)加強組織領導,督促法治政府建設落實到位。制發《2019年全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并組織實施,多次專題研究法治政府建設有關重大問題并及時向區委請示匯報。將法治政府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同考核、同獎懲。把法治政府建設成效作為衡量下級政府領導班子及其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工作實績的主要內容,科學設定考核指標,發揮好考核作用。區政府主要負責人按照《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切實履行職責。區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區委、區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府報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并將報告通過政府網站向社會公開。開展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對標《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市縣法治政府建設示范指標體系》《重慶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2019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抓督促整改落實,確保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實效。
二、存在問題和不足
一是少數領導干部法治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還需進一步提升,沒有做到將法治精神內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行政執法行為需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人員素質參差不齊,部分執法人員執法水平和業務能力還有待提高,與“三項制度”相關要求還存在一定差距;三是部分體制機制還需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完善;四是部分單位及人員工作的主動性和創新性不夠,還不同程度地存在等安排的情形,缺乏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主動謀劃和探索,對某些重點、難點領域問題的解決能力還有待提升。
三、2020年工作打算
(一)深學篤用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重要講話精神,深刻領會其中蘊含的法治精神、法治部署、法治要求,始終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法治政府建設全過程和各方面,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厲行法治,切實站在全局和戰略高度來認識、把握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二)加強對政府工作人員的法治教育培訓。堅持將行政機關領導干部帶頭學法、模范守法作為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的關鍵環節,執行好政府常務會定期學法等制度。堅持將憲法法律法規列為干部教育必修課,開展法治培訓,切實提升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全力完成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任務。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緊緊圍繞建設法治政府的主要任務,黨政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建設法治政府擺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確保如期實現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奮斗目標。
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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