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4-08 16:05:00 大 中 小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主要承擔文化宣傳、廣播電視、文旅發展、文化事業、群眾性體育活動及相關設施維護與管理等服務性工作。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江津區支坪鎮文化服務中心為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內設科室1個,與重慶市江津區支坪鎮人民政府合署辦公。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
2024年年初預算數9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92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0元。收入較去年減少23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撥款減少。
(二)支出預算
全年預計財政預算支出為92萬元,其中:教育支出1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7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萬元,衛生健康支出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23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92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92萬元,比2023年減少23萬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厲行節約要求壓縮支出以及在職人員減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
我單位2024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我單位無“三公”經費預算。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二)政府采購情況。我單位無政府采購預算。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我單位無項目支出。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我單位無車輛資產。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七、預算公開聯系方式
預算公開聯系人:岳孟龍???
聯系電話:023-4762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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