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7717567383/2022-00003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衛生、計劃生育、婦女兒童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西湖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2-10-25 | [ 發布日期 ] | 2022-10-25 |
發布日期: 2022-10-25 15:44:21
當前我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仍然十分復雜,聚集性傳播風險仍然存在,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市、區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建立健全群防群策、全民參與的疫情防控工作體系,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決定實行有獎舉報。
一、舉報范圍
1.國內重點地區和境外來鎮返鎮未按規定報備或故意逃避排查登記的人員;
2.近7天內,市外返鎮人員未按規定及時向所在村(社區)報備、未納入排查管控對象,或隱瞞、緩報、謊報個人信息,旅居史、接觸史的相關人員;
3.應隔離管控但未落實管控的人員和隔離管控期間違反管控規定的人員;
4.為風險地區外來返鎮人員提供便利,幫助其逃避檢疫檢查、居家或集中隔離等疫情防控措施的;
5.自知為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和時空伴隨者,不及時報備且故意違反疫情防控規定傳播傳染病的。
二、獎勵標準
舉報線索經查證屬實的,且有效阻止風險和消除隱患的,第1、3條線索給予200元的獎勵;第2、4、5條線索給予100元的獎勵。如同一情形多名舉報人分別舉報的,獎勵首位舉報人。? ? ? ?舉報電話:023-47651458、023-47656031
三、獎勵實施
舉報人接到獎勵通知后,應當在60日內,持本人身份證原件(替人代領時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舉報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舉報人授權委托書)、舉報人銀行卡復印件等到鎮疫情防控社區排查組(鎮平安建設辦)登記領取獎勵資金。逾期未登記的,視為自動放棄領獎權利;確有特殊情況且能夠說明理由的,可延長30日登記。
四、有關說明
1.舉報人應對舉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否則將依法追究舉報人責任;
2.受理舉報的部門將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公開舉報人相關個人信息,否則將依法追究責任人責任;
3.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具體截止時間由西湖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視疫情防控工作情況決定;
4.本通知解釋權歸西湖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所有。
重慶市江津區西湖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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