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MB0022509J/2026-00001 | [ 發文字號 ] | 圣泉辦發〔2026〕7號 |
| [ 主題分類 ] | 農業、畜牧業、漁業 | [ 體裁分類 ] | 其他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圣泉街道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03 | [ 發布日期 ] | 2026-03-18 |
發布日期: 2026-03-18 15:19:20
重慶市江津區圣泉街道辦事處
關于開展2026年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員會,轄區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2026年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工作,根據江津區畜牧獸醫發展中心“關于轉發《重慶市2026年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方案》的通知”(津牧醫發[2026]6號)文件要求,結合我街實際,制定“圣泉街道2026年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學習,并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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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江津區圣泉街道辦事處
?2026年3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防控行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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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國家生物安全風險控制和治理體系建設指示精神,按照“保供固安全、振興暢循環”的工作定位,堅持“人病獸防、關口前移,預防為主、應免盡免”的原則。根據江津區畜牧獸醫發展中心關于轉發《重慶市2026年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方案》的通知(津牧醫發〔2026〕6號),結合當前我街動物疫病防控形勢,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動時間
春防行動時間統一定為3月10日—4月25日。
二、行動目標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狂犬病的群體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應免畜禽免疫密度達到100%,免疫抗體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二)對畜禽存欄及動物疫病普查面達到100%,畜禽養殖圈舍消毒面達到100%,發現重大動物疫病報告率和處置率達到100%。
(三)非洲豬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等重大動物疫病以及狂犬病、布魯氏菌病、牛結核病等人畜共患傳染病得到有效控制,不發生區域性動物疫情。
三、行動內容
堅持常年防疫與季節防疫相結合,在抓好常年防疫工作的基礎上,按照“動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負總責,生產經營者承擔主體責任,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的要求,集中抓好以下四項重點工作。
(一)開展集中強制免疫行動。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狂犬病4種動物疫病實施強制免疫。對規模養殖場,要督促其參照《2026年國家動物免疫技術指南》做好常年程序化免疫,指導做好強制免疫“先打后補”工作;對散養戶,產業發展服務中心要落實好春防集中免疫與定期補免,實現“應免盡免”,動物防疫人員應嚴格遵守《農村散養畜禽免疫注意事項》(見附件1)。免疫開展時,要及時做好畜禽標識佩戴、《動物免疫證明》填發(農村散養戶)和《防疫檔案》建立等工作。
(二)開展清洗消毒行動。對轄區養殖場(戶)開展全覆蓋清洗消毒工作。明確養殖場(戶)消毒主體責任,督促指導其做好清洗消毒工作,做到養殖、流通、無害化處理等重點場所和重點區域全覆蓋,切斷動物疫病傳播途徑,消除潛在隱患。產業發展服務中心要建立散養戶消毒臺賬,指導規模場建立消毒臺賬,詳細記錄消毒藥品種、濃度、消毒時間、消毒范圍、消毒面積等信息。
(三)開展宣傳普查行動。采取微信、廣播、電視、宣傳標語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非洲豬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等重大動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布魯氏菌病、牛結核病、炭疽等人畜共患傳染病防控知識以及強制免疫“先打后補”相關政策。指導養殖場戶加強生物安全管理,增強人員安全防范意識,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集中開展動物疫情普查,動態更新畜禽檔案,準確掌握養殖情況。排查發現重大動物疫病,“早、快、嚴、小”果斷處置,嚴防疫情擴散。
(四)抓好防疫監管。產業發展服務中心要嚴格按照“衛生評估、風險分級、量化監督、痕跡管理”要求,對養殖場戶進行精細化監管,督促指導養殖業主嚴格落實免疫、消毒、檢測、隔離、凈化、消滅、無害化處理等動物防疫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居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嚴格工作標準,強化措施落實,確保防控成效。要根據本方案要求明確任務目標,做好任務分解,壓實各方責任。
(二)強化服務措施。2026年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工作由江津區津北獸醫協會實施。向養殖場(戶)提供高質量的免疫、消毒、診療等多種專業化獸醫衛生服務。
(三)規范免疫行為。要加強疫苗使用管理,建立發放、領用記錄,規范疫苗運輸、儲存和使用,避免出現因疫苗保管不當而影響免疫效果。免疫工作開展前,要對防疫人員進行免疫技術培訓,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針、打假針、減量注射。免疫時,要嚴格做好個人防護,嚴防因操作不當造成動物疫病傳播和人員感染。免疫結束后,要做好疫苗瓶回收及無害化處理工作。
(四)強化信息管理。產業發展服務中心要加強監督檢查,隨時跟蹤免疫進度及信息填報等情況,明確專人審核、報送相關防疫信息。春防工作啟動后,要通過“渝農牧”每天實時填報免疫信息;春防工作結束前一周,要通過“渝農牧”統一填報消毒信息和疫情普查信息;春防工作結束后,要認真填寫春防相關情況調查表,及時形成春防總結報告,于2026年4月25日前上報重慶市江津區畜牧獸醫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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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農村散養畜禽強制免疫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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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農村散養畜禽免疫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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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防范防疫人員及相關器械、物資機械帶毒傳播,開展散養畜禽免疫,應嚴格遵守以下注意事項:
一、精簡防疫人員
盡可能精簡防疫工作組人數,原則上不超過2人。其中,1人入戶,負責免疫、消毒等主要工作;1人不入戶,負責填寫免疫檔案、填發免疫證明、開展宣傳指導等輔助工作。
二、準備充足物資
提前準備好足量的注射器、針頭、酒精、碘酒、藥用棉、消毒劑、防護裝備(防護服、口罩、鞋套、雨靴等)等。
三、選擇適宜天氣
提前查閱天氣情況,合理安排免疫區域,盡可能避開雨天入戶免疫。
四、確認健康狀況
入戶前,先向養殖戶詢問畜禽健康狀況,確定無異常后,方可入戶。入戶后,先仔細檢查畜禽健康狀況,確定健康后,方可實施免疫。
五、強化生物安全
人員防護:入戶前,應穿戴防護服、鞋帽、手套等,做到“一戶一更換”,條件不具備的,必須戴防護帽、穿雨靴。穿雨靴的,入戶前和離戶時都必須消毒。注射消毒:嚴格對注射部位消毒,嚴格“一畜禽一針頭”,不得重復使用。環境消毒:對畜禽圈舍及周邊環境,防疫人員進出路線等,規范實施全面消毒。
六、廣泛宣傳指導
向養殖戶宣傳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政策和生物安全防范措施,特別要宣傳禁止使用餐廚廢棄物(包括自家潲水)飼喂畜禽,調入畜禽要隔離、出欄畜禽要檢疫、發病死亡要報告等政策規定。指導養殖戶自行落實圈舍環境消毒、滅鼠滅蚊滅蠅等防控措施。
七、相關物品回收
對使用過的防護服、針頭、注射器、藥用棉、疫苗瓶、包裝盒和消毒劑瓶等廢棄物或污染物,必須使用不滲水的塑料袋或密閉容器全部分類回收,集中消毒、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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