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03-12 14:09:41 大 中 小
重慶市江津區白沙鎮便民服務中心
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根據《中共重慶市江津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優化完善白沙鎮內設機構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的通知》(津委編〔2024〕35號)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白沙鎮便民服務中心為二級預算單位,是公益一類的事業單位,主要承擔便民服務、退役軍人服務相關工作。承擔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公共服務等服務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構成。
我單位為二級預算單位,無下屬單位。
(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根據《中共重慶市江津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優化完善白沙鎮內設機構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的通知》(津委編〔2024〕35號)文件要求,將重慶市江津區白沙鎮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所、重慶市江津區白沙鎮退役軍人服務站職責整合重新組建重慶市江津區白沙鎮便民服務中心。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支出總體情況。
2025年年初預算收入總計282.01萬元,支出總計282.01萬元。收支較上年預算數增加-13.75萬元, 增長-4.65% ,主要原因是2025年年初人員較上年年初減少1人,人員工資福利及社保減少;為嚴格落實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公用經費支出,導致本年度基本支出較上年度增加-13.61萬元。
(二)收入預算情況。
2025年年初預算數282.0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82.0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13.75萬元,主要是2025年年初人員較上年年初減少1人,人員工資福利及社保減少;為嚴格落實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公用經費支出。
(三)支出預算情況。
2025年年初預算數282.01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55.3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5.0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1.58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13.75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3.75萬元。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財政撥款收入年初預算數282.01萬元,支出年初預算數282.01萬元。收支較上年預算數增加-13.75萬元, 增長-4.65%。主要原因是2025年年初人員較上年年初減少1人,人員工資及福利減少;為嚴格落實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公用經費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82.01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82.01萬元,比2024年減少13.7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82.01萬元,比2024年增加-13.61萬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年初人員較上年年初減少1人,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減少;為嚴格落實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公用經費支出;項目支出0.00萬元,比2024年減少0.14萬元,主要原因是衛生健康支出減少100%,主要用于城鄉居民醫保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重慶市江津區白沙鎮便民服務中心2025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重慶市江津區白沙鎮便民服務中心2025年無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總體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年初預算0.23萬元,比2024年減少0萬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根據實際情況合理預算三公經費開支。
(二)“三公”經費分項情況說明
2025年因公出國(境)費用年初預算數0萬元,比2024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度均無因公出國(境)費預算及支出;
2025年公務接待費年初預算數0.23萬元,比2024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根據實際情況合理預算公務接待費;
2025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年初預算數0萬元,比2024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公務用車;
2025年公務用車購置費年初預算數0萬元,比2024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度均無公務用車購置費預算。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61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61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61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61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5年無項目支出。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4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九、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指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費。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取得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補助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本單位所屬下級單位上繳給本單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級事業單位上繳的事業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級企業單位上繳的利潤等)。
(六)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債務收入(不含政府債券、政府向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組織貸款)、投資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李小翠聯系方式:電話:023-47336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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