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7659494026/2024-00002 | [ 發文字號 ] | 柏林府發〔2024〕20號 |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柏林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11 | [ 發布日期 ] | 2024-04-11 |
發布日期: 2024-04-11 14:17:49
各村(社區)、鎮屬各單位:
現將《2024年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重慶市江津區柏林鎮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1日
? ? ?(此件公開發布)
2024年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方案
為切實做好2024年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工作,有效預防、控制重大動物疫病及人畜共患傳染病,保障畜牧業健康發展和公共衛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慶市動物防疫條例》《重慶市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管理辦法》《重慶市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2023-2025年)》和《重慶市江津區防治動物重大疫病指揮部辦公室關于轉發(重慶市2024年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方案)的通知》(津動防辦發〔2024〕3號)要求,結合當前我鎮動物疫病防控形勢,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國家生物安全風險控制和治理體系建設指示精神,全面落實區畜牧獸醫暨春防工作要求,按照“保供固安全、振興暢循環”工作定位,堅持“人病獸防、關口前移、預防為主、應免盡免”的原則,扎實開展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筑牢動物防疫屏障,保障畜牧業發展安全,畜產品質量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
二、領導機構
為切實做好全鎮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工作,成立柏林鎮春防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名單如下:
組 ?長:李錫云 ?鎮長
副組長:謝洪躍副鎮長
成 ?員:楊玉春??鎮農服中心工作人員
鄭森水柏林綜合執法大隊負責人
王??帥??柏林派出所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農服中心,由謝洪躍同志任主任,農服中心全體人員為成員,辦公室負責日常事務。
三、行動時間
全鎮春防行動時間統一定為3月5日-4月25日共50天。
四、行動內容
堅持常年防疫與季節防疫相結合,在抓好常年防疫工作基礎上,按照“動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負總責,生產經營者承擔主體責任,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的要求,集中抓好以下四個方面工作。
(一)開展集中免疫
根據《重慶市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2023-2025)》,對全鎮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狂犬病4強制免疫實行分類管理,對大型養殖場由農業服務中心畜牧獸醫人員實行“督促免疫”;對中小型養殖場由鄉村獸醫實行“指導免疫”;對散養戶鼓勵其在鄉村獸醫的指導下自行開展免疫,確無自行免疫能力的由鄉村獸醫“代行免疫”,且嚴格遵守《農村散養畜禽免疫注意事項》,犬的免疫由各村組織實施,鄉村獸醫“代行免疫”。免疫時要做好畜禽標識佩戴、農村散養戶《動物免疫證明》填發和《防疫檔案》建立等工作。
(二)抓好責任落實
各村(社區)要提高認識,把春防工作擺在當前工作的重要位置,對春防工作要加強領導、周密部署、明確責任、細化目標、分解任務、強化保障、落實措施,全力確保春防工作順利開展。各村(社區)要組建動物防疫服務隊,及時向養殖場(戶)提供高質量的免疫、消毒等獸醫服務,有效推進動物防疫工作的落實。
(三)做好宣傳普查清洗消毒工作
利用短信、微信、發放宣傳資料、張貼宣傳標語等多種形式,宣傳非洲豬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芻獸疫、狂犬病、牛羊“兩病”等動物疫病防控知識以及強制免疫“先打后補”相關政策,不斷增強養殖(場)戶防疫主體責任意識,集中開展動物疫情普查,準確掌握養殖情況,散養戶的消毒由村社組織人員實施,農服中心要督促養殖、屠宰、無害化處理等重點場所和重點區域全覆蓋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加大消毒頻次、擴大消毒范圍、有效降低面源污染,春防期間要集中開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工作。
(四)抓好防疫監管
散養戶由包片獸醫嚴格落實責任監管巡查。規模養殖場,由掛牌獸醫按照“衛生評估、風險分級、量化監督、痕跡管理”要求,強化規模養殖場精細化監管。督促指導養殖業主落實強制免疫、養殖檔案建立、定期消毒、動物調運備案、調入動物落地隔離觀察、調出動物申報檢疫、疫情報告、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等防疫工作。要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查處非法調運、不按規定進行免疫接種、不報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實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監督等行為。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免疫效果
各村(社區)要高度重視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工作,科學計劃,嚴密組織,做到“應免盡免、抗體達標”要求,保證免疫密度和質量,農業服務中心加強技術指導和效果監測。鎮農業服務中心畜牧獸醫工作人員負責養殖場的防疫指導、檔案建立、養殖場的監管。村社人員負責農村散養戶的消毒,鄉村獸醫負責散養戶的防疫、檔案登記、驅蟲指導,非洲豬瘟防控宣傳。確保綜合防控行動順利開展。
(二)強化生物安全
必須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嚴格遵循能不進則不進、能不接觸則不接觸的原則,嚴格按規范做好防護,嚴密防范因操作不當造成動物疫病傳播甚至感染人,村社干部、獸醫人員在開展走村入戶、監督巡查、宣傳指導等工作時,必須全程穿戴防護服,進出嚴格消毒。
(三)規范免疫行為
加強疫苗使用管理,規范疫苗運輸、儲存和使用,建立發放、領用記錄,避免出現因疫苗保管不當而影響免疫效果。規范免疫行為,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針、打假針、減量注射造成免疫失敗。規范消毒,防止消毒不徹底,造成疫病傳播。
(四)加強督促檢查
鎮農業服務中心隨時跟蹤進度和信息填報等情況,對進度遲緩、弄虛作假和工作不到位的,立即督促整改。鎮政府將根據情況派出督查組對各村(社區)春防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檢查,對安排部署不及時、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村(社區)將予以通報。
(五)強化信息管理
鎮農業服務中心要及時建立《畜禽養殖場(散養戶)動物防疫檔案》。各村落實專人收集、統計,并將信息報送至鎮農業服務中心任高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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