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MB15122519/2025-00018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衛生、計劃生育、婦女兒童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醫療保障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04-22 | [ 發布日期 ] | 2025-04-22 |
發布日期: 2025-04-22 17:44:32
一、什么是藥品追溯碼?
藥品追溯碼是藥品的“電子身份證”,具有唯一性,一個追溯碼對應一個特定藥品的最小銷售包裝單元,是國家有關部門為促進藥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要求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等,對藥品生產、流通、使用等各環節的信息進行追蹤和記錄的編碼。
藥品追溯的意義在于:來源可查,即能了解藥品的生產企業、日期、批次等信息;去向可追,可查詢藥品流向的批發企業、零售藥店或醫療機構、消費者;責任可究,可用于加強藥品生產流通和醫保基金使用監管,保障公眾用藥安全。
二、醫藥機構如何做好采集上傳工作?
醫藥機構要保障在藥品銷售時“應采盡采”,應嚴格按要求采集掃碼,并做到采集數據全量上傳。若統計數據與采集情況不符,各機構要與HIS服務商溝通,及時排查原因,盡快補傳。對不按要求采集上傳追溯碼信息的,按照《重慶市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障服務協議》暫停撥付醫保費用,督促限期整改。對確屬銷售非法渠道藥品的,依據3號令第四十條第(五)款關于倒賣醫保藥品或套取醫療保障基金的規定,解除醫保協議。按照《條例》第四十條第一款第(四)項“其他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行為”的規定,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醫保基金,并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三、參保人如何查詢所購藥品的追溯信息?
通過掃碼,參保人可了解藥品的生產流通信息,若發現同一藥品追溯碼在不同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結算,則存在疑似假藥的可能,應盡快向藥監和醫保等部門反饋。參保人可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醫保藥品耗材追溯信息查詢”和國家醫保局微信公眾號“醫保服務-藥品追溯信息查詢”掃碼查詢追溯信息。
江津區醫保局有關科室聯系電話
信息科:47557312 ?基金監管科:47327136 ?招采中心:47766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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