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6-06-02 15:28:26 大 中 小
“這馬上就要辦退休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都沒有繳滿,一查才發現上班期間有幾個月單位沒有繳費,我自己都不知道!”2026年5月27日,周女士到江津區醫保中心窗口反映該單位漏繳醫保費。周女士是江津區一家企業的職工,臨近退休到醫保部門查詢自己的醫保繳費年限,偶然發現在職期間單位未按規定繳納醫保費,于是提供了個人有效證件、勞動合同等相關資料,要求單位依法進行補繳。
5月28日,江津區醫保中心聯合江津區社保中心到該單位開展實地走訪與調查,現場督促問題整改,切實維護職工醫保權益。首先向單位普及《社會保險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重點解讀用人單位依法為職工繳納醫保的法定義務、未按時足額繳納將承擔的滯納金及罰款責任,以及由此引發的職工醫療待遇受限、單位信用受損等法律后果。其次,就該單位職工反映的社會保險費漏繳問題進行溝通協商,明確用人單位責任和要求。該單位相關負責人表明會正視問題,承擔責任,立即配合處理。
今年以來,江津區醫保中心陸續收到十余起群眾投訴,均反映在職期間存在入職單位未按規定為員工足額申報繳納醫保費的情況。根據《社會保險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不管是在職職工還是離職職工,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應繳未繳的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仍負有法定補繳義務。
下一步,江津區醫保局將聯合社保、稅務等部門持續加大日常巡查和專項檢查力度,對職工反映集中的企業實施重點監控。同時,進一步完善“線上+線下”投訴舉報渠道,簡化職工維權流程,對查實的欠繳行為依法依規采取約談、媒體曝光等措施,共同守護參保人的合法權益。
(通訊員:王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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