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11-11 10:16:26 大 中 小
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加快推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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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醫藥法》,加快全區中醫藥事業發展,促進中醫藥更好地為人民健康服務,努力打造為全市“中醫區域醫療中心”,根據《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22號)、《重慶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中醫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的通知》(渝衛發〔2017〕19號)、《重慶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等4部門關于印發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渝衛發〔2017〕3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實施健康中國戰略,堅持中西醫并重,傳承發展中醫藥事業。堅持科學發展,以問題為導向,以推進繼承創新為主線,以全面提升我區中醫藥服務能力和發展水平為重點,以不斷滿足人民群眾中醫藥需求為落腳點,以深化醫
改為動力,以科技和人才隊伍建設為支撐,以政策扶持為保障,統籌推進中醫藥服務體系、中醫藥人才隊伍、中醫藥產業發展、中醫藥文化宣傳等四大戰略工程,統籌推進醫養結合,加快老齡事業和產業發展。充分發揮中醫藥在保障人民健康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的重大作用,努力實現全區中醫藥事業的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健康作為中醫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堅持中西醫并重,把中醫藥與西醫藥擺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鼓勵中西醫相互借鑒、互相補充、協調發展;
堅持繼承與創新,將保持和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作為中醫藥工作的著力點,推進中醫藥標準化、規范化和現代化; ???
堅持政府主導,進一步強化政府在政策、規劃、投入等方面的責任,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發展中醫藥事業。
(三)總體目標。
到2020年,以區中醫院為龍頭,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主體,綜合醫院、婦幼保健機構等非中醫類醫療機構中醫藥科室為骨干,中醫門診部、診所為補充的基層中醫藥服務體系更加健全完善。打造“名醫、名科、名院、名企”四名工程,以拓展中醫藥健康服務領域為重點,打造四屏鎮健康療養型特色小城鎮、魯能“美麗鄉村”,進一步提升服務能力,較好地滿足全區城鄉居民對中醫藥服務的需求,實現人人基本享有中醫藥服務。
具體目標是:
——通過“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復評。
——提升國家級重點、特色專科水平,著力打造2-3個區域中醫(專科)診療中心。
——區婦幼保健院創建“中醫藥工作示范單位”。
——所有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鎮(中心)衛生院,90%以上的村衛生室均能夠提供中醫藥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所有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鎮(中心)衛生院中醫類別醫師占比達25%以上。
——所有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鎮(中心)衛生院設立中醫館、國醫堂等中醫綜合服務區。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診療量有明顯提升,占診療總量比例達到35%以上。
——建立1-2個1000畝以上規模的中藥材集旅游、康復、養老、文化為一體的種植基地。
——建立1個國家級中醫藥材科普基地。
二、加強中醫藥服務體系建設,提高中醫藥服務水平
(一)加強中醫院服務能力建設。
區中醫院要進一步鞏固三甲中醫醫院創建成果,切實加強內涵建設,突出中醫藥特色,提升醫療服務水平。力爭完成門診醫技住院綜合大樓二期工程建設,完善綜合服務功能。啟動江津區中醫康養中心建設,充分發揮專業優勢,主動加強與重醫康復機構等上級“名醫、名院、名校”合作,提升醫療康復、養老康復水平。到2020年,進一步提升國家級重點、特色專科水平,打造2-3個區域中醫(專科)診療中心,形成中醫藥優勢明顯的專科群。
(二)加強區級綜合醫院和區婦幼保健院中醫科建設。
區中心醫院、區二院、區婦幼保健院設立完善中醫科,設立中醫病床床位數不低于醫院標準床位數的5%,設有標準化中藥房和中藥煎藥室,配備相應的中醫藥人員,進一步發揮中西醫結合臨床優勢,提高臨床療效。區中心醫院要進一步鞏固全國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示范單位創建成果,打造市級中醫名科。區二院、區婦幼保健院要進一步提高中醫藥服務能力,積極爭創“中醫藥工作示范單位”。
(三)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條件建設。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鎮(中心)衛生院要按照《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基本標準》《鄉鎮衛生院中醫科基本標準》,加強中醫科和中藥房建設,配備10種以上中醫診療設備。村衛生室配備6種以上中醫診療設備。到2020 年,所有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鎮(中心)衛生院的中醫科室、中藥房和中藥煎藥室完成標準化建設。90%以上村衛生室都具備提供中醫藥服務的條件。進一步加強基層中醫館建設,提升檔次和水平,打造“精品中醫館”達到中醫館的30%以上。
(四)鼓勵社會力量在基層辦中醫。
優先支持社會資本舉辦肛腸、骨傷、婦科、兒科等中醫專科醫院,鼓勵社會資本舉辦中醫特色康復醫院、老年病醫院、護理院、臨終關懷醫院等醫療機構。落實《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做好中醫診所備案工作,鼓勵有資質的中醫專業技術人員特別是名老中醫開辦中醫診所。鼓勵社會資本舉辦傳統中醫門診部和中醫診所。
三、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增強中醫藥事業發展后勁
(一)改進人才招引辦法。
對引進的中醫藥類高層次人才,在住房補貼、安家補助、醫療保障、子女入學等方面嚴格按照全區的高層次人才引進辦法的政策落實;對全日制中醫藥類別本科及以上畢業生,或取得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中醫藥類別執業醫師資格的人員,或取得中醫藥類別全日制專科專業的人員,可以實行急需緊缺人才的考核招聘方式到鎮(中心)衛生院工作。確保區中醫院中醫藥人員配比不得低于60%、鎮(中心)衛生院中醫藥人員配比不得低于30%。
(二)大力培養名醫名師。
繼續開展“名中醫”評選,完善“名中醫”管理辦法,建立“名中醫”退出機制,為“名中醫”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開展名老中醫學術經驗繼承工作,培育一批中青年中醫藥骨干。到2020年,力爭培養國家級名中醫至少1名,市級名中醫至少2名,區級名中醫至少10名,中醫臨床骨干人才50名以上;建設全國名老中醫工作室至少1-2個。全面落實《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暫行辦法》,鼓勵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或經多年實踐,確有專長人員參加醫師資格考核,傳承中醫理念,擴大中醫隊伍。加強基層西醫人員中醫藥知識和技能培訓,鼓勵基層西醫人員提供中醫藥服務。
(三)加大中醫藥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力度。
建立完善人才培養機制,積極推進中醫住院醫師、中醫類別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對現有基層中醫藥人員通過崗位培訓、網絡適宜技術培訓、外出進修、跟師學習等方式,提高技術水平,并按有關規定給予學習補助、獎勵。實現基層中醫藥人員和鄉村醫生每年至少參加1次培訓。
(四)建立“區管鎮用”用人機制。
在區中醫院設置基層中醫藥服務崗50名,用于新進中醫藥類人員公招,所招人員經三年中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或按中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標準培訓三年后,分期分批向鎮(中心)衛生院下派服務三年。同時,鎮(中心)衛生院每年等額派員到區中醫院學習,建立循環機制,穩定鄉鎮中醫藥人才隊伍。
四、大力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促進基層中醫藥事業健康持續發展
(一)加大適宜技術推廣力度。
依托市級基地,區中醫院培訓至少20名師資,推廣10類50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每人掌握8類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鎮(中心)衛生院能規范開展30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區中醫院為每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至少培訓1名適宜技術推廣人員,每人掌握6類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到2020年,每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鎮(中心)衛生院能規范開展6類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90%以上的村衛生室能規范開展4類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
(二)建立適宜技術推廣工作機制。
各級醫療機構要落實適宜技術推廣責任制,區中醫院指定至少10名、每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中心)衛生院和村衛生室至少指定1名適宜技術推廣人員,負責本轄區和本機構內適宜技術推廣工作,做到人員相對固定;建立適宜技術推廣考核獎懲機制,將適宜技術推廣工作與醫療機構績效結合起來,與適宜技術推廣人員年度績效分配、評先評優掛鉤。積極發揮中醫藥行業協會(學會)以及民營醫療機構在適宜技術推廣中的作用。
五、挖掘培育“江津中醫中藥”品牌,促進中醫藥產業發展
(一)建立中藥材種植基地。
整合國家、市級和區級涉農項目資金,支持中藥材基地基礎設施建設。將中藥種植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強化規劃引領,以綠水青山為抓手,打造富硒中藥品牌。充分發揮江津地域優勢,結合美麗鄉村建設、旅游、中醫藥科普等,在花椒、枳殼、川佛手、紅花木蓮、金銀花、紅豆杉、青果、黃梔子、天麻、絞股藍、杜仲以及黃柏等道地中藥材中優選3-5種,發展1000畝以上的中藥材核心示范區;鼓勵中藥材深加工,做大做強做長中藥產業鏈。
(二)加強中醫藥與其他產業融合發展。
發展中醫養生、保健服務產業,促進中醫藥與健康養老、農業、旅游文化等融合發展。加快推進康養+中醫藥科普+中醫藥體驗+食療復合式康養產業,形成“中醫藥+”的融合發展機制。推進區中醫院康養建設項目;大力開發、扶持西部石斛、花椒、食療、中藥泡腳和青枝等產業發展。
(三)扶持發展本土中藥企業。
研究制定中藥企業發展扶持政策,大力引進中藥材深加工企業落戶園區,促進本土中藥企業充分利用江津原料,生產具有當地特色中藥產品。
(四)恢復中藥制劑室。
整理研究傳統中藥制藥技術和經驗,收集原中醫院和中心醫院共60余種制劑品種的單方、驗方及中醫傳統技術,重新恢復建立1個中藥制劑室。推行中藥制劑在區內流通使用,并納入醫保報銷目錄。
六、普及中醫藥科普知識,大力弘揚中醫藥文化
(一)推進中醫藥文化建設。
推進中醫機構文化建設,弘揚行業傳統職業道德。中醫院要成為弘揚和傳播中醫藥文化的重要陣地,在辦院理念、醫院管理、人才培養、行為形象、診療活動和建筑風格等方面充分體現中醫藥特色。各基層醫療單位、村衛生室在健康教育印刷資料、音像資料的種類、數量、宣傳欄更新次數以及健康知識講座、公眾健康咨詢的次數等方面,中醫藥內容應不少于40%。
(二)加強中醫藥科普宣傳。
打造中藥科普基地。結合四屏鎮優勢地理條件和發展規劃,打造集中草藥育種育苗、中草藥標本展示、中草藥收藏、中草藥試種等,與周邊景觀融為一體,形成一批與中藥科技農業、名貴中藥材種植、田園風情生態休閑旅游結合的養生體驗和觀賞基地。培育和打造一批國家級中醫健康旅游示范區、示范基地和示范項目。
廣泛開展中醫藥文化與知識宣傳活動。推進中醫藥進校園、進社區、進農村活動。利用電視、廣播、網絡等新聞媒體加大對中醫藥科普知識的宣傳力度,加強正確的輿論引導,營造尊重保護中醫藥、關心支持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區中醫藥事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中醫藥事業發展工作的組織協調,及時研究解決中醫藥事業發展中存在的困難問題,抓好目標責任分解,強化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各部門、各鎮(街)成立相應領導機構,明確分管領導和責任人,形成齊抓共管、協力推進的領導機制和工作局面。
(二)強化部門協作。
各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協調,共同推動中醫藥事業發展工作順利進行。衛生計生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主動與相關部門協調溝通,加強行業管理和指導,不斷探索建立權責明晰、充滿活力、監管有力的中醫藥發展改革新機制。各鎮(街)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規劃的組織實施,制定分解落實方案,明確工作職責、時間進度和質量要求,形成政策合力,扎實推進各項規劃任務的落實。
(三)完善中醫激勵政策。
整合社會資源,建立多種籌資渠道,千方百計加大對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投入,中醫藥事業費投入每年應占全區政府衛生投入10%以上。每年財政給予500萬以上資金專項用于扶持和發展中醫藥事業,主要用于:市級、區級適宜技術推廣;鞏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1:1配套創建全國綜合醫院中醫藥示范單位、全國基層醫院中醫藥示范單位、中醫藥重點及特色專科;全國名老中醫工作室;中醫館建設等;對鎮(中心)衛生院在編在崗的中醫藥人員和經批準的區級醫療機構下派鎮(中心)衛生院服務的中醫藥人員,其基本工資和基礎績效工資由財政適當予以補助。各醫療衛生單位在基礎績效獎勵部分和超額績效考核分配時,向中醫藥崗位的中醫藥師、名老中醫、中醫碩士生導師,經批準認定的中醫師帶徒老師給以適當傾斜。引進中醫(含中西醫結合)類別高層次人才按照區人才辦的相關規定給予人才獎勵。要不斷強化資金監督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堅決杜絕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中醫藥事業發展專項經費,確保資金使用安全、規范、有效。
(四)營造良好氛圍。
全區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中醫藥工作輿論宣傳引導,提高全社會對中醫藥事業發展重要意義的認識。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要為中醫藥事業發展積極造勢,精心策劃,通過專題報道、文藝作品等多種形式,全面宣傳推廣中醫藥,讓更多的人自覺參與到發展中醫藥事業中,形成全社會信中醫、用中醫,宣傳中醫,營造“看得見中醫人,聞得到中藥味,感受得到中醫行”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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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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