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12-30 11:36:31 大 中 小
《重慶市江津區土壤(地下水、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十四五”規劃》政策解讀
現就《重慶市江津區土壤(地下水、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十四五”規劃(送審稿)》(以下簡稱《規劃(送審稿)》)作如下解讀。
一、規劃起草背景
為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學篤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和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要指示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按照市生態環境局和區委、區政府關于“十四五”規劃編制有關要求,由區生態環境局牽頭編制《規劃(送審稿)》。
二、規劃編制過程
2021年8月——完成招投標等相關程序,啟動規劃編制工作。
2021年9月到10月——完成規劃資料收集、局內部討論,在系統梳理消化相關數據、資料基礎上,結合國家規劃編制大綱,在深入分析全區生態環境現狀、強化與上位規劃銜接、借鑒其他地區經驗的基礎上,完成規劃文本初稿編制。
2021年10月到11月——就《規劃》的技術指標、主要任務和重大工程項目等內容與第三方公司內部開展討論研究,結合《重慶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重慶市江津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和相關部門規劃的最新成果,進一步充實完善規劃內容,形成《規劃(征求意見稿)》。
2021年11月——于2021年11月15日,征求區級部門意見和局內各科室意見,將收到的反饋意見對文本進行修改完善。期間,結合上級和區級各相關規劃,經過整理前期意見并集中修改,形成《規劃(專家評審稿)》。于2021年11月19日,組織召開專家評審會,邀請專家對《規劃》審查把關,根據專家意見再次修改完善,形成《規劃(送審稿)》。
2021年12月——組織局領導和科室負責人、區規資局、區農委、區水利局等參會再次對文本進行意見征求,結合市級最新要求對文本不斷修改完善,最終完成《規劃(送審稿)》。
三、規劃主體框架和內容
《規劃》除前言外共五章。其中,前言、第一、二章為第一部分(總體要求),第三章為第二部分(核心內容),第四章和第五章為第三部分(保障機制)。
第一部分是前言、第一章和第二章。前言主要是規劃編制的背景及依據。第一章回顧了“十三五”以來全區土壤、農業農村、地下水環境保護取得的明顯成效,分析梳理了面臨的壓力和存在短板,以及“十四五”時期加快推進土壤、農業農村、地下水環境保護迎來的機遇和挑戰。第二章明確了規劃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按照突出重點、切實可行的原則,提出規劃目標,江津區“十四五”時期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污染防治規劃的主要目標為:到2025年,江津區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基本得到控制,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進一步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環境風險得到進一步管控,農業面源污染監管體系逐步形成,農村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生態環境進一步改善;到2035年,江津區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農業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農村生態環境治理能力明顯加強,農業農村生態環境得到明顯改善。
第二部分是第三章。從土壤環境污染風險管控、農業農村環境改善提升、地下水環境保護、生態環境監管能力提升4個方面規劃了全區“十四五”期間土壤、農業農村、地下水環境保護的主要任務和重點措施。即:“加強土壤生態環境保護與污染風險管控”、“改善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推進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推進多污染要素協同防治”、“提升土壤、地下水與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具體內容從源頭預防、調查評估、風險管控、修復治理、強化監管等方面規劃任務。
第三部分是第四章和第五章。第四章提出了“十四五”期間需要實施的重點工程項目,主要包括:土壤環境污染防治、農業農村環境污染防治、地下水環境污染防治、生態環境監管能力提升等4大類共46個項目。第五章提出了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投入保障、強化監督考核、加強宣傳教育、提升科技支撐、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等6個方面的保障措施,通過健全規劃實施機制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的目標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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