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009320262X/2022-00113 | [ 發文字號 ] | 津民政〔2022〕130號 |
| [ 主題分類 ] | 民政、鄉村振興、救災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民政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2-11-09 | [ 發布日期 ] | 2022-11-11 |
發布日期: 2022-11-11 10:12:56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歷次全會和二十大精神,實現創新成為第一動力、協調成為內生特點、綠色成為普遍形態、開放成為必由之路、共享成為根本目的的高質量發展,推動全區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根據《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區高質量發展先進集體和個人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2022〕—32)要求,現就江津區養老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高質量發展為首要任務,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主動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通過對奮力構建新時代養老服務體系過程中涌現的先進典型進行評比表彰,進一步把積極老齡觀、健康老齡化理念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為新時代新征程中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跨越式發展貢獻智慧力量,以實際行動奮力書寫江津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篇章。
二、評選范圍和表彰名額
(一)先進集體
轄區內養老服務企業,1名。
(二)先進個人
轄區內養老服務企業在職工作人員,2名
三、評選條件
??(一)先進集體評選條件
1.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帶頭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積極宣傳和正確執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及區委、區政府工作部署,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為推動江津經濟高質量發展作出突出貢獻。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人才強區戰略,提升技術創新能力,激發人才創新活力,完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2)在鞏固壯大實體經濟根基,加快養老服務產業轉型升級,建設創新引領、協同發展的產業體系,推進重大工程、重大項目建設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3)在強化生態文明建設,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持續改善環境質量,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4)在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一區兩群”協調發展、開放型經濟建設、鄉村振興建設,打造統一開放和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5)在全方位改善人民生活,提升社會治理水平,統籌發展和安全,推動人的全面發展、促進人民共同富裕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6)在加強黨對經濟工作的領導,加強意識形態領域工作,提升社會凝聚力和向心力,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為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3.機構和規章制度健全,管理規范,運轉協調,紀律嚴明,措施得力,效果明顯。
4.領導班子團結務實、作風民主,思想解放、銳意進取,廉潔高效、公道正派。
5.干部隊伍整體素質好、風氣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凝聚力、執行力和創造力強。
6.近5年無違反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現象,未發生安全生產、環境污染、質量等事故,無嚴重失信行為。推薦為先進集體的企業,須在江津區注冊并獨立核算,持續經營三年及以上,納稅信用等級達B級(含)以上。
(二)先進個人評選條件
1.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對黨忠誠,熱愛祖國,熱愛人民,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業務水平突出,辦事效率高,能立足本職崗位,在推動科技創新、產業轉型、綠色發展、開放型經濟建設、共享發展等方面出色完成工作任務,自身表現和工作業績得到各方面的充分認可。
3.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規范,顧全大局,團結同志。在重大工作中發揮骨干帶頭作用,在艱苦、關鍵崗位上做出突出貢獻,任勞任怨,事跡突出。
4.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明大德、守公德、嚴私德,品行端正,廉潔奉公,作風正派,嚴于律己,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5.推薦為先進個人的企業人員,從業時間不少于三年(含)。
四、評選推薦程序
(一)推薦申報。評選推薦工作嚴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級推薦、差額評選、民主擇優的方式進行。區民政局嚴格履行推薦程序,根據評選范圍,按照工作要求,向本地區、本行業基層單位安排部署評選推薦工作。在廣泛聽取意見、充分醞釀討論、集體研究決定的基礎上,提出擬推薦對象,經本單位黨組(黨委)審核同意,并在本單位或本地區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再將相關材料報送至區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初審初評。區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召開評審會,對報送的推薦對象進行初審,按照管理權限統一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后,提出擬表彰對象建議名單,報請分管區領導審核同意。
(三)綜合評審。區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請區委常委會會議、區政府常務會議審定擬表彰對象名單。
(四)公示表彰。擬表彰對象名單在全區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由區委、區政府聯合印發表彰決定。對公示有異議并經核實不影響表彰的,按規定進行表彰;經核實不宜給予表彰的,按相關程序報批后,取消表彰資格,不予遞補。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評選標準。評選推薦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以政治表現、工作實績、貢獻大小作為衡量標準,深入挖掘典型代表,各推薦單位對推薦對象要嚴把政治關、條件關、事跡關、廉政關。
(二)堅持面向基層。本次評選推薦重點為養老企業單位和個人,同一單位(集體)內,已推薦參評先進集體的,不再推薦該集體班子成員為先進個人。
(三)嚴肅評選紀律。各相關單位要嚴肅評選紀律,加強監督管理。對未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規定程序推薦的,經查實后取消推薦對象的評選資格,不得遞補或重報;對在評選推薦中有嚴重瀆職或弄虛作假、謀取私利、收取賄賂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凡違反國家政策、法規,發生過較大安全生產事故,引發重大負面輿情,未按規定繳納保險,存在惡意欠薪、未依法納稅、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等嚴重失信行為,存在生態環境保護問題的,不得參加此次評選。
(四)把握申報時限。各推薦單位要嚴格時間節點,于2022年11月14日前,將推薦材料報送至區民政局。推薦材料包括:《江津區高質量發展先進集體推薦審批表》《江津區高質量發展先進個人推薦審批表》《江津區高質量發展先進集體推薦對象匯總表》《江津區高質量發展先進個人推薦對象匯總表》、先進事例材料(單列)。先進事跡材料主要包括推薦對象基本情況、主要工作和突出業績,要求內容準確真實,語言規范流暢,字數控制在1500字以內。所有推薦材料紙質版用A4紙雙面打印,一式3份,同時報送電子版。
附件:1.江津區高質量發展先進集體推薦審批表
2.江津區高質量發展先進個人推薦審批表
3.江津區高質量發展先進集體推薦對象匯總表
4.江津區高質量發展先進個人推薦對象匯總表
5.先進事跡材料格式要求
重慶市江津區民政局
?????????????????????????????????????????????????????2022年11月9日
? ? (此件公開發布)
國務院部門網站
地方政府網站
市政府部門網站
區縣政府網站
其他網站
關注公眾號
江津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