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009320262X/2026-00021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民政、鄉村振興、救災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民政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10 | [ 發布日期 ] | 2026-03-10 |
發布日期: 2026-03-10 11:07:44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擬訂并組織實施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措施。
2.貫徹執行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3.貫徹執行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全區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4.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等。 ???
5.貫徹執行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標準,按權限負責報市政府審批的行政區劃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相關工作,負責區內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工作。
6.貫徹執行婚姻管理政策,推進婚俗改革。
7.貫徹執行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范,推進殯葬改革。
8.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扶持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9.貫徹執行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10.貫徹執行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11.貫徹執行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相關工作。
12.貫徹執行社會工作、志愿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愿者隊伍建設。
13.承擔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應急、安全、穩定等相關工作職責。
14.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5.重慶市江津區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群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臺。
16.有關職責分工。
①.與區衛生健康委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民政局負責擬訂并貫徹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促進養老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扶持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等工作,負責區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區衛生健康委負責擬訂醫養結合政策措施,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②. 與江津區規劃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民政局會同江津區規劃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江津區行政區劃圖。
(二)單位構成。
部門本級內設機構7個,各機構規范簡稱依次為:辦公室(綜合執法科)、規劃財務科、社會事務科(行政審批科)、社會救助和區劃地名科、養老服務和兒童福利科、群眾工作科(法制科)、機關黨委。下設二級預算單位6個,分別是:區民政局機關(本級)、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區救助管理站、區養老和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區殯葬事業管理所。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支出總體情況。
2026年年初預算收入總計71,131.04萬元,支出總計71,131.04萬元。收支較上年預算數增加4,076.83萬元, 上升6.1% ,主要原因是存在財政撥款資金的結轉。
(二)收入預算情況。
2026年年初預算數71,131.04萬元,其中:上年結轉22.85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撥款68,218.42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2,889.77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減少65.93萬元,變化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增加1,781.66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減少1,870.44萬元。
(三)支出預算情況。
2026年年初預算數71,131.04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7966.0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46.7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28.51萬元,其他支出2889.77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4,076.83萬元,主要原因是存在財政撥款資金的結轉。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2026年財政撥款收入年初預算數71,108.19萬元,支出年初預算數71,108.19萬元。收支較上年預算數增加4053.98萬元, 上升6%,主要原因是存在財政撥款資金的結轉。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68,218.42 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8,218.42萬元,比2025年增加4,866.8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276.31萬元,比2025年增加48.76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調動,調入單位的人員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區民政局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65,942.11萬元,比2025年增加4,818.09萬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提前下達的民政專項中央和市級補助資金總額比去年多將近2,000萬元。主要用于基本民生保障,養老服務、老年福利、殘疾人福利等民政事務管理重點工作,另外2026年存在財政撥款資金的結轉。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202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2,889.7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2,889.77萬元,比2025年減少812.87萬元,主要原因是中央、市級福彩公益金對社會福利事業的投入減少。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區民政局2026年無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總體情況說明
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年初預算17.50萬元,與2025年無增減變化。
(二)“三公”經費分項情況說明
2026年因公出國(境)費用年初預算數 0萬元,與2025年無增減變化;
2026年公務接待費年初預算數2.50萬元,與2025年無增減變化;
2026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年初預算數15萬元,與2025年無增減變化;
2026年公務用車購置費年初預算數0萬元,與2025年無增減變化。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214.84萬元,比上年減少7.72萬元,主要原因是堅決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苦日子要求,從嚴從緊編制部門預算。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6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65,942.11萬。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5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5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4輛,應急保障用車1輛。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
九、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指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費。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取得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補助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本單位所屬下級單位上繳給本單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級事業單位上繳的事業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級企業單位上繳的利潤等)。
(六)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債務收入(不含政府債券、政府向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組織貸款)、投資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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