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5-19 18:22:51 大 中 小
推進“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落實《居住證暫行條例》關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穩定就業、住所等規定要求,確保符合國家《居住證暫行條例》基本要求的隨遷子女應入盡入。
一、登記時間
江津區教委將于每年的5月發布當年的入學政策,有入學需求的家長可關注“江津教育”微信公眾號,查閱當年的入學報名時間以及報名注意事項。
二、準備材料
1、適齡兒童所在居民戶口簿(戶主頁、監護人頁、增減頁、學生頁)
2、監護人自購房需提供自購房房屋產權證明(房產證、房屋抵押合同、貸款合同);租房戶需提供租房合同(含房東房產證復印件)
3、流動人口居住證明(含暫住登記憑證)
4、在江津的就業證明(選其一:就業勞動合同、工商營業執照、社保證明材料、納稅憑證)
三、分配原則
城區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由區教委根據適齡兒童少年實際居住地、結合周邊學校布局、辦學規模和實際招生情況,結合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其余地區由對應的學區管理中心統一辦理。
注意: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后應嚴格遵守重慶市中小學學籍管理規定,未經區教委和對應的學區批準,不得隨意變動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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