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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3-11-13 17:40:37 大 中 小
根據《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3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基發〔2023〕7號)文件精神,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憑戶口及身份證,歸僑、華僑子女、臺灣籍考生憑市僑辦、市臺辦證明,在普通高中招生時降5分錄取。
烈士子女和現役軍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級因公傷殘軍人、一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報考普通高中時,憑有關證明材料按相關優待政策規定執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的子女報考普通高中,參照現役軍人子女優待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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