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009320393R/2021-00015 | [ 發文字號 ] | 津交局發〔2021〕4號 |
| [ 主題分類 ] | 綜合政務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交通運輸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1-01-14 | [ 發布日期 ] | 2021-02-22 |
發布日期: 2021-02-22 16:14:59
局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
為深入推進交通局機關、局屬事業單位重點公共場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提升分類水平,促進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根據《重慶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市分類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重慶市深化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的通知》(渝分類組〔2020〕1號),重慶市江津區交通局關于印發《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津交局發〔2020〕141號)現將深入推進交通局機關、局屬事業單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相關事應通知如下:
一、應落實分類管理責任制度
《重慶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簡稱“辦法:)明確,公共場所的管理單位為責任人,管理責任人應當按照《辦法》有關規定履行分類投放和收集管理責任。
二、應做好垃圾分類相關工作
要按照《重點公共場所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建設參考標準》“5要素”,做到有宣傳氛圍、有分類設施、有人員配置、有管理臺賬、有運行機制,擴大生活垃圾分類制度覆蓋范圍,推進相關公共場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三、應發揮社會示范引領作用
要積極倡導、踐行綠色發展理念,以垃圾分類為契機和抓手,共同推動無廢城市創建,通過行業分類試點示范建設工作,發揮社會示范引領作用。
請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主動落實分類工作管理責任。我局將建立定期巡查檢查機制,對不切實履行責任的,將采取相關懲處措施;對違反《辦法》的,將由城管部門處以相應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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