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3-06-09 11:08:56 大 中 小
朱曉嵐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規范和治理校園周邊游攤的建議》(第302號)已收悉。經我局(與協辦單位江津區教委、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共同)研究辦理,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為了規范校園周邊秩序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重慶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攤販的食品加工生產和經營行為進行管理,保證食品安全,保障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區委區政府統一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食品攤販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在各部門各鎮街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協作,共同履行好對攤販食品經營者管理工作。
一、區城市管理局在區政府領導下,多次召開校園周邊專項整治工作會議,建立領導工作領導小組,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研究解決城市管理校園周邊占道經營問題,以創建文明城區為抓手,會同相關部門、各鎮街政府實地調研檢查各校園周邊秩序,在寬敞、且不影響車輛和行人正常通行的區域的前提下,適當劃定限時段臨時經營攤區,完善在經營中的垃圾容器,同時安排城管執法人員和環衛人員維護好經營秩序和做好保潔工作。
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督促檢查從事食品生產、食品加工、銷售、餐飲服務的經營者,是否依法取得許可或向所在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對未按規定辦理手續并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依法查處。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督促食品銷售者嚴格履行法定義務,承擔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建立記錄臺賬等制度。加強對食品銷售者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是否存在銷售假冒偽劣食品,食品(含散裝食品)貯存條件是否符合要求,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員是否按規定辦理健康證。嚴查違法違規行為,對檢查中發現的食品銷售者不落實進貨查驗及有關責任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從嚴查處。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還要履行好食品攤販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三、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加強對食品攤販經營者的管理,對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準予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四、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照《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和上級人民政府的規定,做好本轄區內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監督管理工作。各鎮街城市管理大隊負責轄區內流動商販占道經營的管理,依據《重慶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重慶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查處。
五、區教委組織各學校加強對學生及家長的宣傳和教育,增強家長和學生的食品安全意識,重視和提高對不衛生、有安全隱患的食品的鑒別能力,盡量拒絕購買沒有衛生保障的食物和食品。同時,學校也要在上放學時段安排值班老師和保安,及時疏導、引導學生及家長,盡快安全、迅速地回家,堅決抵制路邊攤販的食品的誘惑。感謝你對城市管理工作支持。
此答復函已經劉榮剛局長審簽。對以上答復你(你們)有什么意見,請通過填寫回執及時反饋區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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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承諾事項列表
重慶市江津區城市管理局
2023年6月5日
(聯系人:王紅衛,聯系電話:13667660876)
附件
承諾事項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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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承諾事項具體內容 (分項列出) |
承諾落實時間 |
責任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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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嚴格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對校園周邊區域,在寬敞、且不影響車輛和行人通行的前提下,適當規劃限時段臨時經營攤區規范經營,同時完善環衛設施,安排城管執法人員和保潔人員維護秩序和衛生。 |
2023年12月 |
區城市管理局、區教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街道辦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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