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8-21 10:28:55 大 中 小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工作的針對性,正確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提高監管執法效能,按照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意見》(渝府辦發〔2015〕207號)、區安委辦《關于轉發重慶市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編制實施細則的通知》(津安委辦發〔2018〕15號),以及市住建委、區委、區政府的工作部署,結合工作實際,編制2024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為指導,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緊緊圍繞全區城鄉建設工作、安全生產工作總體部署,強化安全生產執法監督檢查,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執法,強化行政執法效能,實現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加強事故預防,促進全區建筑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
二、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通過強化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進一步推進依法治安,夯實安全生產基礎,督促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深化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切實解決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薄弱問題,嚴防嚴控全區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通過日?,F場監管,切實加強全區鎮級污水處理廠和物業企業現場管理水平。
三、總法定工作日、監督檢查工作日、其他執法工作日、非執法工作日及測算說明
(一)總法定工作日26355天。
全年法定工作日251天,機關、專門執法機構及下屬事業單位在冊140人。其中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支隊(含區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站)37人,為專門執法機構,按90%共33人計算行政執法人員;其他機關及科室人員103人按70%共72人計算行政執法人員,共納入計算行政事業執法人員共計105人。
(二)監督檢查工作日共計5891天。
(三)其他執法工作日共計12498天。
1.開展安全生產綜合監管,按每人每月3天計算,共3780天;
2.實施建筑施工許可、開發企業和建筑施工企業資質審批、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等行政許可,按32人(涉及機關分管領導2人、行政審批科4人、建管科2人、村鎮科2人、區質量技術服務中心11人、區安監站9人、區建設檔案館2人)每月8天計算,共3072天;
3.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按每3月1起3人參加計算,共12天;
4.調查核實工傷、安全隱患、噪音污染、工程質量、農民工工資糾紛、工程款糾紛、物業投訴等安全生產投訴舉報,按每月3起24人(涉及區安監站8人、區質量技術服務中心10人、群工科2人、清欠辦2人、物管科2人)參加計算,共864天;
5.參加區應急管理局、區城市管理局、區消防支隊、區環保局、區人社局等有關部門聯合執法,按每月5起18人參加計算,共1080天;
6.辦理建筑起重設備備案、安裝告知、使用登記,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使用登記,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施工員、質檢員、起重設備操作人員變更登記,相關安全人員入渝備案,夜間施工登記,安全報監、質量報監登記等,按每月14起18人(涉及建管科2人、區安監站8人、區質量技術服務中心8人)參加計算,共2160天;
7.開展對工程設計、審圖、監理、檢測、機械設備和材料租賃等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督檢查,按每月10家6人(涉及建管科、區安監站、區質量技術服務中心)參加計算,共720天;
8.全年2期安全員上崗培訓、2期安全管理人員繼續教育培訓、2期建筑起重機械操作人員繼續教育培訓、1期檔案員培訓、農民工工匠培訓、“安全生產月”宣傳培訓、“十進活動”安全知識宣傳等,按300人次參加計算,共300天;
9.辦理行政復議、行政應訴12天;
10.完成區人民政府、市住建委安排的執法工作任務120天。
11.物業公司相關安全檢查,每月5家3人參加計算,共288天。
12.全區鎮級污水處理廠現場檢查,共48家3人參加計算,共144天。
13.對全區公租房和廉租房日常安全檢查,每季度檢查2家3人參加,共24天。
(四)非執法工作日共計7966天。
1.機關按每個工作日2人值班計算,共502天;
2.市質監總站組織區質量技術服務中心全體監督執法人員繼續教育學習3天,市安監總站組織區安監站全體監督執法人員繼續教育學習3天學習,區住建委組織全體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精神宣貫學習3天,區委組織人事部門組織干部學習培訓3天,年度工作考核1天,接受全國、全市、全區各類考核,全國、全市、全區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各種工作業務布置會議,組織召開全區建筑施工安全大會、物業管理培訓會等。按每人參加30天計算,共3150天;
3.檢查指導鎮(街、管委會)安辦、建設辦、工程部等部門工作,按每月9次3人參加計算,共324天;
4.參加每月主題黨日、“三會一課”、“兩學一做”學習、支部活動、工會春游、秋游、職工體育活動等,按每人參加25天計算,共2625天;
5.病假、事假按人均3天計算,共315天;
6.法定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按人均10天計算,共1050天。
四、監督檢查分類分級
按照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市政工程綜合風險分級管控有關工作的通知》(渝建質安〔2023〕30號)文件要求,根據項目的工程規模、施工難度、周邊環境、規劃用途及人員密集情況、是否包含超規模危大工程等因素,分別將高風險、較高風險、中風險和低風險用“紅、橙、黃、藍”4種顏色標示,分別確定重點或非重點監督檢查單位。
(一)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在建工程)分類分級。
按照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市政工程綜合風險分級管控有關工作的通知》(渝建質安〔2023〕30號)的重慶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綜合風險等級劃分標準進行分類分級。
(二)轄區注冊的399家建筑施工企業。其中持有有效期內安全生產許可證的328家,主要是管理功能,存在低風險,用“藍”色標示,為非重點監督檢查對象。2023年已檢查60家,未檢查且2024年擬開展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48家列為2024年監督檢查對象。
(三)全區鎮級污水處理廠、物業企業、德感南華公租房,存在低風險,為非重點檢查對象。
五、重點檢查安排
(一)重點檢查單位范圍、數量、名稱。
全區納入《重慶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系統》,且存在一般風險以上( “紅”、“橙”、“黃”色標識)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企業(項目及企業名稱附件1,按上年底統計,年中有竣工、停工或新開工的,在月度現場檢查方案中變更調整),共345個(次)項目單位。
(二)在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中的占比69.2%。
(三)對重點檢查單位的計劃檢查次數和時間安排(附件1)。
1.紅等級的重點監督檢查對象每1月檢查1次,存在特別重大風險的可增加檢查頻次。2023年發生亡人事故的項目,列入重點監督檢查對象每1月檢查1次。
2.橙等級重點監督檢查對象每2月至少檢查1次。
3.黃等級非重點監督檢查對象每3月至少檢查1次。
六、一般檢查安排
(一)一般檢查單位范圍、數量。
轄區注冊的48家建筑施工企業(附件2),共48個單位。
(二)在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中占比9.6%。
(三)對非重點檢查單位的計劃檢查次數和時間安排(附件2)。
藍等級非重點監督檢查項目每3月檢查1次,轄區注冊的48家建筑施工企業全年檢查1次。
(四)對全區鎮級污水處理廠現場檢查、物業企業現場檢查、德感南華公租房日常檢查分別為37、60、8家次,占比分別為7.4%、12%、1.6%。
七、重點監督檢查事項
(一)建筑施工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區委、區政府和區住建委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及各級領導批示指示情況。
(二)在建工程的建設、監理、施工單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包括項目建設手續辦理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落實情況、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建立落實情況、安全專職人員配備情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投入使用情況,應急預案制定、演練和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等。
(三)在建工程的建設、監理、施工單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和《重慶市建筑施工企業誠信綜合評價體系企業安全文明施工行為評價標準》(渝建發〔2012〕87號)等標準、規范性文件開展安全生產自查自糾情況。
(四)在建工程深化防范高墜事故、防范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發生群死群傷事故為重點的“兩防”專項整治情況。監督檢查貫徹落實《重慶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防控高處墜落專項治理若干規定》和《重慶市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渝建發〔2014〕16號)情況,重點檢查基坑支護、土方(隧道)開挖、模板支撐體系、腳手架、起重機械安裝、吊裝及拆卸等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核(論證)及交底、施工、驗收情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建筑起重機械管理情況等。
(五)在日常工作開展過程中,按照有關部門安排部署,同時開展今冬明春、高溫汛期、特種設備、消防安全、重要時段和重要節點、應急值守等專項檢查。
(六)安全標準化和職業衛生工作推進情況。參建各方按照有關要求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以及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情況。職業衛生管理機構、人員設置,建立健全制度、開展教育培訓,職業病防護、危害項目申報、危險因素檢測、職業健康檢查等情況。
(七)依法應當監督檢查的其他情況。專項監督檢查重點可根據建筑安全生產形勢進行有針對性的調整,2024年重點內容擬定為安全生產“治理行動”、落實常態化安全監管“十五條硬措施”、一線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兩單兩卡”、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等專項檢查落實情況。
八、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全面落實監督檢查計劃。
編制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是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一項基礎性工作,開展監督檢查是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決策部署、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重大舉措。委機關建筑管理科、委屬區質量技術服務中心、區安監站、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執法支隊等按照依法治安的基本要求,嚴格執行“檢查診斷、行政處罰、整改復查”執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采用“雙隨機”抽查方式(隨機選取被檢查單位、隨機確定監督檢查人員),對檢查單位按計劃檢查頻次開展監督檢查。用監督檢查計劃統攬監督檢查工作,不斷增強監督檢查的權威性、嚴肅性。
(二)嚴格考核與結果應用。
要充分調動安全監督執法人員的工作責任心和積極性,嚴格遵守監督檢查的各項規定,對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違反法定權限和程序不作為、亂作為的,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責任。同時,加大監督檢查工作在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中的權重,將監督檢查計劃實施情況作為有關單位和人員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確保監督檢查計劃順利完成。
按照“每月有評估,年度有報告”要求,相關科室單位要評估分析月度檢查計劃完成情況,建立監督檢查工作臺帳,每年12月分析監督檢查計劃的科學性、規范性、實效性,形成評估總結報告。
附件:1.2024年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監督檢查安排表
2.2024年建筑施工企業監督檢查安排表
3.2024年全區鎮級污水處理廠現場檢查安排表
4.2024年物業企業現場檢查安排表
5.2024年德感南華公租房安全監督檢查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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